搜索
民行监督 首页/ 法律监督/ 民行监督/

双鸭山市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民行检察工作

时间:2018-08-03

来源:双鸭山市检察院网站

编辑:蔡帅

录入:蔡帅

审核:孙淑芬

【字体:  
  近年来,双鸭山市院坚持立足职能,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2年以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请检察监督案件347件。共提请刑事抗诉28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1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5件,提出民事抗诉22件,建议再审159件,跟进监督2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8件。
   (一)坚持服务工作大局。一是服务非公经济。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非公企业意见建议。通过法律知识讲座、专题答疑等,切实提高企业守法、懂法、依法维权意识。在集贤县四达中俄国际贸易中心设立检察服务室,为涉俄企业及商户提供法律服务,聘请涉俄法律专家、教授举办法律讲座。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向各类企业发放法律服务手册1310册,开展法律宣讲46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166次,建立联络站、服务室54个。二是服务民生民利。以联合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为切入点,督促行政机关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加强食品、药品领域监管。通过向广播电视台、市场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出督促改进检察建议,取缔了长期播放的电台非法药品广告,改善了中小学周边“小餐桌”的卫生状况。
   (二)坚持创新制度机制。一是建立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检风检纪监督员和当事人住所地群众代表参与案件的公开听证、审查和检察终结性决定的公开宣告,听取各方意见,公开释法说理,切实增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2014年6月至今,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16件,公开宣告检察决定20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制定《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控申处关于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规定民事申诉案件审查流程,便于做好案件的息诉和风险防范工作。三是制订《联合办理民事行政案件工作规定》,建立了市院指导,两级院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解决了两级检察机关案件受理数量和办案力量不均衡的问题,提高了办案质效。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等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积极作用,拓宽群众申诉渠道。五是与法院会签《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的若干意见(试行)》,形成促进和制约检法两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共同规范。六是建立案件评查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全市案件评查,统一案卷装订规范,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三)坚持强化对下指导。以2016年开展的“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将强对基层民行工作的指导。一是开展基层调研,加强针对性指导。对2013年修改后民事诉讼法适用以来县、区检察院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下指导。二是开展座谈走访,健全沟通机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宣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开展座谈,发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手册》,针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管辖范围和审查流程进行说明,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联系。
   (四)坚持提升队伍素能。坚持以训促学、以赛促学、以讲促学,不断提升全市民事行政干警业务素能。组织干警参加高检、省院培训20余人次,集中培训3次,采取联合办案、以案代训、类案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队伍监督能力。建立了包含两级院10名干警的全市民行检察人才库。在2016年全省业务竞赛中,有1名青年干警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文书制作优胜奖。有2人入选全省民行检察人才库。

版权所有: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