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台检察携手多部门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新格局
时间:2023-12-08
来源:第二检察部
编辑:邱文慧
录入:李盛楠
审核:徐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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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检察”品牌建设,在生态检察工作中持续深化与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协作,探索构建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充分发挥检察工作效能,全面、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深入调研强根基
为深入推进“四下基层”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区域实际开展以《生态环境检察理论探索与制度完善》为题的重点课题调研。就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内容,从区生态环境局、区煤管局到太保镇四新村、双鸭山市伟明环保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企业,以座谈研讨、查阅卷宗、征求意见等形式针对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梳理生态环境问题现状与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真正把情况弄清楚、彻底把问题分析透。同时,坚持以研用结合为抓手,持续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建立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认可并作出批示,指出要发挥各责任单位职能作用,以我管促都管,形成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新格局,推动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充分协商达共识
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联合区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会商会议,会签《关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各单位就责任分工、统一认识、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交流会商和研判、调查取证等内容进行商讨,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意见出台,能够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激活执法信息数据,迅速识别案件线索,形成有条不紊、各司其职、履职担当、协调配合、高质高效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有效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题、推进任务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综合治理见实效
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办案综合效果,与纪检监察机关、四方台区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沟通和协作配合,优化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强化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推动“1+N”生态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和多元共治平台建设,做好信息交流、线索移送、案件通报、公正执法、打击犯罪等两法衔接工作内容,构建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新格局,共同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能,形成“1+3>4”的叠加效应。坚持用法治力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贡献更多检察力量。一年来,审查起诉非法采矿案件1 件 1 人,制发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2件,督促农业农村局启动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治理侵蚀沟19条;对四方台区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形成合理的复垦方案,目前认定评估图斑6处,已自然修复18.947739公顷。
乘势而上,聚力前行。今后,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主动融入四方台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四方台生态环境保护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深入调研强根基
为深入推进“四下基层”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区域实际开展以《生态环境检察理论探索与制度完善》为题的重点课题调研。就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内容,从区生态环境局、区煤管局到太保镇四新村、双鸭山市伟明环保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企业,以座谈研讨、查阅卷宗、征求意见等形式针对四方台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梳理生态环境问题现状与治理工作推进情况,真正把情况弄清楚、彻底把问题分析透。同时,坚持以研用结合为抓手,持续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建立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认可并作出批示,指出要发挥各责任单位职能作用,以我管促都管,形成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新格局,推动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充分协商达共识
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联合区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会商会议,会签《关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各单位就责任分工、统一认识、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交流会商和研判、调查取证等内容进行商讨,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意见出台,能够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激活执法信息数据,迅速识别案件线索,形成有条不紊、各司其职、履职担当、协调配合、高质高效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有效破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题、推进任务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综合治理见实效
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办案综合效果,与纪检监察机关、四方台区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沟通和协作配合,优化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强化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推动“1+N”生态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和多元共治平台建设,做好信息交流、线索移送、案件通报、公正执法、打击犯罪等两法衔接工作内容,构建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新格局,共同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能,形成“1+3>4”的叠加效应。坚持用法治力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贡献更多检察力量。一年来,审查起诉非法采矿案件1 件 1 人,制发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2件,督促农业农村局启动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治理侵蚀沟19条;对四方台区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形成合理的复垦方案,目前认定评估图斑6处,已自然修复18.947739公顷。
乘势而上,聚力前行。今后,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主动融入四方台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四方台生态环境保护注入强劲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