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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3·15”,公益检察为您护航“365”

时间:2023-03-15

来源:第二检察部

编辑:邱文慧

录入:李盛楠

审核:徐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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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2023年“3·15”来临之际,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与您同行”为主题的系列公益检察行动。



    党建
+公益 检察官走上街头 志愿服务赢夸赞
    3月15日,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以“党建+公益”形式进行,检察干警深入到辖区内各超市、农贸市场内向广大经营者发出“诚信经营倡议书”,倡议广大经营者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接受消费者和行政机关监督,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同时,本院组织党员志愿服务者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维权线索征集处、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问十答”宣传资料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活动中,检察官针对群众关心的“购物时遭遇侵权如何保存证据”、“如何申请检察监督”等维权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以实际行动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并鼓励号召广大群众踊跃检举揭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动参与到公益诉讼检察行动中来。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受到了群众的挑指称赞。

 

 



    刑检+公益 检察官依法履职  打击犯罪保安全
    近日,我院以“刑事打击+公益诉讼”为手段,对刘某、王某销售非法添加禁用成分盐酸西布曲明的食品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刘某、王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综合发挥刑事公诉和民事公益诉讼多元职能作用,在追究违法销售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责任,回应了广大消费者的关切, 对食品经营者起到了有力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最大限度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彰显了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责任和担当。 

 

 



    行政+公益 检察官联合检查 规范消费护秩序
    为切实规范消费市场秩序,3.15前夕我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集市、熟食店等50余家经营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部分经营者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现象,检察干警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过期食品依法没收,并进行了集中销毁;针对检查发现的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未进行强制检定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本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将紧紧依托“四大检察”业务格局,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严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公益宣传,365日全方位护航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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