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通报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情况
时间:2024-04-10
来源:检务督察
作者:包峪铭
录入:李盛楠
审核:任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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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第一季度,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件,第一检察部填报1件,第一季度全院无“零报告”情况。
下一步,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坚定不移的做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净化检察系统政治生态。